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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协议:
一、使用本网站管理系统发布信息的单位所获得的网站管理界面的账号、密码应由专人负责,不得轻易透露给无关人员,如必须透露给其他人员,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更改密码。建议密码由超过6位的字母、数字等组合而成,不要使用生日等简单组合。由于密码泄露致使内容被篡改或发生其它安全事件,后果由各单位自负。
二、各单位不得发布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、危害社会稳定、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迷信、淫秽等有害信息,不得有指向含有有害信息内容的网页或网站的链接。
三、制作、发布或传播的网络信息必须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、法规。
四、请各单位做好信息监控工作,一旦发现有害信息,应按本单位互联网网络及信息安全预防、应急措施,首先做好备份保存,然后从网上取消发布,并及时报相关单位处理。
五、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“谁上网谁负责”的原则。各单位的上网信息,必须经过本单位保密组织或主管领导的保密审查批准。
六、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。凡以提供上网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,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,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,都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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